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于扬李玉坤文图年1月1日起,周口市首部地方性法规《周口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其中明确规定,携犬出户的,应当束犬链牵引,并禁止携带犬类进入公园、广场等场所。但是,这部法规实施快半年了,还是有个别市民置若罔闻,“任性”在周口公园内遛狗。对此,大多数市民呼吁说,希望个别市民别再“任性”了,因为这是违法行为。法规:携犬出户须拴链,禁止带犬入公园年12月中旬,周口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颁布《周口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据了解,这是周口市获得地方立法权后制定的首部地方性法规。该《条例》自年1月1日起施行。此前的9月29日,河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批准了这个《条例》。《条例》主要对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工作职责、城市市容管理和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及其行政处罚等作出了规定。其中,就提到解决家畜、家禽和宠物管理问题。大河报61大河客户端记者查阅该《条例》发现,第三五十条明确规定,携犬出户的,应当束犬链牵引,并禁止携带犬类进入公园、广场等场所。《条例》还指出,对于违反“未束犬链牵引出户”规定的,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处元罚款。对于携带犬类进入公园、广场等场所的,同样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处元以上元以下罚款。“这就意味着,市民再不拴狗链外出遛狗,包括携带宠物狗进公园、广场等都是违法行为。”河南裕恒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永超说。直击:公园遛狗随处可见,还有人带狗进超市如今,这部地方法规颁布实施快半年了,仍有不少市民反映说,个别养狗者依然我行我素,对法律法规置若罔闻,“任性”遛狗随处可见。连日来,记者分不同时间段对周口公园的遛狗情况进行了暗访。记者发现,每天下午5时至8时,是公园遛狗的高峰期。有的市民三三两两作伴,分别带着各自的爱犬进入公园,好一点的拴个绳链,有的干脆就是散遛。其中,一位妇女携带大型犬只进入公园后,直接把一名坐在推车里的婴儿吓哭了。面对婴儿家人的质疑,遛狗的妇女慌忙道歉并驱赶着狗离去。其次,公园内原本干净整洁的曲径,不时可看到犬只排泄的粪便。赶到晚上光线不好的时候,散步纳凉的人们很容易踩上。不仅在公园内,在一般城市街道和超市等公共场所,记者也发现不少“任性”遛狗的市民。在庆丰街与嵩山路交叉口附近的一家超市内,一只狗居然跟着主人跑进了超市食品区,很多看到这一幕的市民非常反感,但狗的主人对大家愤怒的目光视而不见,只顾挑选商品。“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但如今有了规矩,还有人我行我素该怎么办?倘若在法规出台前,任性遛狗只能算文明素质问题的话,但关键是现在已经有了法律依据,这涉嫌违法了,难道就没有人追究遛狗者的责任吗?”市民们质疑说。来源:大河客户端编辑:徐华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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