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6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为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市民政局从今年5月份启动对家市管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经过综合评定,其中53家单位合格、11家单位基本合格、37家单位不合格,4家单位注销,拟撤销31家单位。
周口市民政局01年度社会组织年检结果公告为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01年5月~9月30日,周口市民政局采取召开专题会议动员、发布公告、审核材料、现场抽查检查等方式,对家市管社会组织进行了年度检查。实际参加年检66家,没有参加年检的70家,合格53家,基本合格11家,不合格37家,注销4家,拟撤销31家。现对拟撤销、注销单位和年检不合格单位公告如下:
拟撤销单位(31家)
社会团体(14家):周口市电子学会、周口市赛艇皮划艇协会、周口市福建商会、周口市直邮协会、周口市无锡商会、周口吉林商会、周口市红木家具商会、周口市信用建设促进会、周口市广播电视学会、周口市微电影协会、周口市地方税务研究会、周口市建设教育协会、周口市老干部乒乓球协会、周口市饲料工业协会;
民办非企业单位(17家):周口市曙光职业培训学校、周口市锦诚辅导学校、周口外国语中学、周口市豫才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周口市教育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周口市天喜航空运动俱乐部、周口市佳龙武术搏击俱乐部、周口市爱达职业培训学校、周口畜牧养殖技术职业培训学校、周口市荣和职业培训学校、周口市呼吸疾病研究所、周口市交通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周口凯迪职业培训学校、周口市佳利融辉城养老服务站、周口市金海社区养老服务站、周口市佳利闫庄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周口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
上述31家单位年内没有按照章程开展活动,且连续年以上未接受年检,现拟给予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日内当事人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逾期视为放弃上述权利,将依法决定予以撤销。被撤销后,上述单位不得再开展任何活动,相关印章和证书同时作废。
注销单位(4家):
周口福音书画院、周口市钱币学会、周口市黄淮农产品流通协会、周口市居家养老服务呼叫网络中心。
现对上述4家申请注销的社会组织予以确认,相关印章、证书上缴后予以销毁。
年检不合格(37家)
社会团体(家):周口市糖尿病防治协会、周口市乳腺康复保健协会、周口市中医养生学会、周口市汽车摩托车运动协会、周口市篮球协会、周口市搏击协会、周口市球迷协会、周口市拳击协会、周口市浙江商会、周口华耀城商会、周口市教育科学研究会、周口市易经应用研究会、医院管理协会、周口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周口市科技开发扶贫研究会、周口市标准化协会、周口市青少年成才研究会、周口市计量协会、周口市质量协会、周口市特种设备协会、周口市盆景学会、周口燃气具协会;
民办非企业单位(15家):周口临床检验中心、周口市高血压疾病研究所、周口市太行书画院、周口美术馆、周口市肛肠病研究所、周口市楸树研究所、周口市晨光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周口市庆辉少林武术俱乐部、周口市中原服务中心、周口市安吉职业技术培训学校、周口市鸿鑫职业培训学校、周口慈善公益园、周口市肝胆外科疾病研究所、周口市暖心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周口市健康管理中心。
上述37家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年检或有其他违规行为,其年检结论为不合格,现责令改正,改正期限为3个月,在改正期间停止活动,并将登记证书、印章和财务凭证上缴登记管理机关封存。改正后,将书面改正报告报送周口市民政局。年检结论为不合格且拒不改正的单位,《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到期的,将不予换发新的登记证书。
01年10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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