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周口市规划局发出公告,对最新一批中心城区处违法建筑名单进行公告,其中川汇区处、经济开发区90处、东新区17处。
”(公告刊发截图)
周口市中心城区违法建设户主:
你们未经批准,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中心城区内擅自违法建设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前期我局已向你们送达了限期拆除通知,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相关规定,再予以催告公告如下:
责令以下违法建设户自公告之日起3日内,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并清理现场,恢复原貌。逾期不履行,将依法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年8月16日
是不是很长啊
花了那么长时间看完
有没有你认识的朋友的呢?
赶快告诉他们吧!
来源
周口晚报
编辑
小掌
赞赏
推荐文章
热点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