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车辆驾驶人,在参与交通过程中配合交警执法是我们的的义务,对民警执法提出异议是我们的权利,可是有的驾驶人遇到民警执法不是积极履行义务,也不是正常提出异议,而是飙起了”演技“。
近期,我市“五城联创”工作火热进行中。11月3日中午11点35分左右,周口交警直属三大队副大队长吴鹏飞带领民警曹中山,高宁正在太昊路与工农路交叉口对非机动车闯入快车道、逆行,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治理。
此时,民警曹中山发现一辆大型货车沿太昊路自西向东行驶,因该路段禁止大型货车通行,民警曹中山遂上前示意车辆停车接受检查。经查,原来该车驾驶人认为,临近中午民警应该下班了,就抱着侥幸心理开过来了,不想被民警查个正着。
在民警进一步要求该车驾驶人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接受处罚时,该驾驶人却拒绝配合民警工作,不但不愿将驾驶证交予民警,还说交警没有权利在此执法。吴鹏飞队长发现这一情况后就和民警高宁也来到该驾驶人身边,再次讲明其交通违法事实,并要求该驾驶人配合执法。
但是,该驾驶人此时非但不出示证反而继续胡搅蛮缠,还对民警出言不逊。当民警曹中山要求其停止出言不逊的行为时,该驾驶人竟用身体冲撞民警曹中山,然后又顺势躺到地上,反而大声喊叫交警打人,并掏出手机要拨打报警。当民警告知其执法记录仪拍录了整个过程时,该驾驶人又无趣地站起来,躺到警车里不愿下来。
吴鹏飞队长再次上前沟通,该驾驶人仍不愿配合执法,也不愿从警车上下来。看到其如此阻碍执法,吴鹏飞队长果断指示队员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将该驾驶人带至太昊路分局进行处理,并将整个执法视频交予分局民警。
最终,该驾驶人吕某某因妨碍执行公务被太昊路分局行政拘留7日。周口交警提示,交通民警的正常执法活动依法受到法律保护,请广大交通参与者遇到人民警察正在执法时,请积极予以配合,不要试图通过”高超的演技“逃脱法律的处罚,那样只会让你受到更严厉的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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