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周口市委“创卫”工作6个督导问责小组对全市涉“创卫”部门网格化管理、“九项治理”专项行动中整改效果不明显的重要部位、重点内容、突出问题进行督导检查和问责。
督导中发现中心城区“四区”(川汇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和周口港区)问题共发现处问题,共处经济处罚26.95万元。
川汇区(发现问题处,罚款15.5万元)
(1)陈州办事处:主要存在垃圾清理不彻底、未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黑臭水体未开展治理等问题,共发现12处。按照《周口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效能问责办法》规定,予以通报批评,罚款元。
(2)城北办事处:主要存在垃圾清理不彻底等问题,共发现5处。按照《周口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效能问责办法》规定,予以通报批评,罚款元。
(3)城南办事处:主要存在旱厕改造未按时完成、垃圾清理不彻底等问题,共发现7处。按照《周口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效能问责办法》规定,予以通报批评,罚款00元。
(4)荷花办事处:主要存在垃圾清理不彻底、“十乱”现象、道路破损、商户占道经营等问题,共发现24处。按照《周口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效能问责办法》规定,予以通报批评,罚款元。
(5)华耀城办事处:主要存在旱厕未“清零”、垃圾清理不彻底、车辆乱停乱放、商户占道经营、道路损坏严重等问题,共发现36处。按照《周口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效能问责办法》规定,予以通报批评,罚款元。
(6)金海办事处:主要存在垃圾清理不彻底、小广告未及时清理、道路损坏未及时修缮、车辆乱停乱放等问题,共发现8处。按照《周口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效能问责办法》规定,予以通报批评,罚款元。
(7)七一路办事处:主要存在垃圾清理不彻底,小广告未及时清理,垃圾车满溢、垃圾清运不及时,车辆乱停乱放,商户占道经营等问题,共发现40处。按照《周口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效能问责办法》规定,予以通报批评,罚款元。
(8)人和办事处:主要存在垃圾清理不彻底,商户占道经营、店外经营等问题,共发现8处。按照《周口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效能问责办法》规定,予以通报批评,罚款元。
(9)小桥办事处:主要存在“十乱”现象,道路破损、黄土裸露等问题,共发现5处。按照《周口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效能问责办法》规定,罚款元。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发现问题64处,罚款7.25万元)
(1)搬口办事处:主要存在垃圾清理不彻底,乱堆乱放乱停现象严重,有占道经营、店外经营现象等问题,共发现18处。按照《周口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效能问责办法》规定,予以通报批评,罚款元。
(2)文昌办事处:主要存在3处旱厕未拆除,垃圾清理不彻底,拆迁和建筑工地防尘网破旧、大量建筑垃圾和土方未覆盖等问题,共发现46处。按照《周口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效能问责办法》规定,予以通报批评,罚款元。
经济开发区(发现问题35处,罚款3.55万元)
(1)淮河路办事处:主要存在旱厕未“清零”、朝阳路南段涵洞长期积水未治理、建筑垃圾清运不及时、活禽养殖等问题,共发现7处。按照《周口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效能问责办法》规定,予以通报批评,罚款元。
(2)太昊路办事处:主要存在垃圾清理不彻底、工地卫生环境差、黄土裸露等问题,共发现28处。按照《周口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效能问责办法》规定,予以通报批评,罚款元。
周口港区(发现问题6处,罚款0.65万元)
(1)李埠口乡:主要存在垃圾收集清运不规范、商户出店经营、占道经营等问题,共发现6处。按照《周口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效能问责办法》规定,予以通报批评,罚款元。
综合:周口日报、壹周口
推荐文章
热点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