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广大参保群众、各定点医疗机构: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要求,为减少人口流动,降低病毒传播扩散风险,维护公众安全和生命健康,在疫情防控期间尽量减少现场办理医保业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疫情防控期间,参保居民可以凭社保卡或身份证办理就医手续,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二、疫情控制期间,参保居民在周口市外就医时,办理电子转诊只需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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