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圆一次大学梦,
想拥有一技之长,
请告诉他们,
改变人生的机会来啦!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的决策部署,做好退役军人职业教育工作,提高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能力,根据豫教高〔〕号、豫教办职成〔〕号、豫教职成〔〕号等有关文件规定要求,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可免于文化素质考试,由扩招院校组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
一、招生对象
凡具有本省户籍、具有高中阶段教育学历(含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或同等学力、身体健康的退役士兵均可报名参加此次高职扩招。已参加年普通高考报名(含对口招生)但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再重复报名,考生可直接进行高职扩招志愿填报。
二、学籍管理及学历证明
通过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录取的退役士兵,学籍管理工作与普通高考的学生相同。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由学校颁发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
三、学费和资助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高等职业院校扩招工作的实施意见》(教高号)规定,“退役士兵学费资助按高职院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元,超过部分自行负担;按规定给予退役士兵学生助学金资助,其他奖助政策按现行规定执行。”
四、报名登记
请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携带退伍证、身份证到周口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就业创业科登记及报备审核条件。
报名截止时间:年10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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