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市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数量及条件
市直34家事业单位共招聘工作人员名,招聘岗位、人数、岗位条件等详见附件(《年周口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见附件);
7.我省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参照大专、本科文化程度报考。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条件说明
1.“普通高等教育”的表述特指全日制国家统招生;不作“普通高等教育”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均可报名。
2.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表述包括具备同等学历和学位。
3.年龄30周岁以下,表述为“年8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为35周岁以下,表述为“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其它年龄以此类推。
4.“学历、学位”“岗位等级”表述的“(及)以上”、“(及)以下”均包括“含”。
三、信息发布及咨询
在周口人事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