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曝河南商水县某小学食堂内挂出营养餐标准有菜有肉,实际餐食却只有半碗素面,与标准不符。
商水县委发布通报称,经查:9月12日谭庄镇大曹小学供餐点供应蒸面条和米粥,用鸡架、豆角、豆芽配菜,其中鸡架和蔬菜量少,与教体局要求的食谱不符。对商水县教体局主管安全的责任人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谭庄镇中心校校长尚华民停职处理,给予中心校营养专干于留珍撤职处分,免去谭庄镇大曹小学韩基风校长职务。
1.坚持学生膳食的信息公示制度,在学校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并每周更新公示栏中的食谱、行情调查等内容。
2.建立完善食堂各类台账,学校营养办要督促各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学校严格按照记录表格建好相关台账。要组织相关人员加强对各类台账表格的学习考核,使其明确规定的动作和要求并认真落实。
3.进一步规范食品留样制度,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必须留样,并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放置于专用冷藏设施(留样柜)中冷藏。留样柜设锁专人保管,并按要求做好留样记录。
4.落实食堂管理精细化措施,各学校要坚持学校领导首尝制度和自费陪餐制度,第一时间掌握就餐食品安全和质量。要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基础性监督,确保食堂食品安全达到国家和省里规定的要求。要充分发挥家长、社会监督作用,落实学校膳食委员会不定期检查、公示制度,积极开展明厨亮灶推进工作,认真执行学校食品安全自查报告制度,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保证校园食品安全。
5.加强学生营养改善资金管理,要切实强化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资金管理。坚持按标准及时为学校划拨所需资金,加强学校使用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资金监督,防止克扣、挪用和侵吞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经费,严禁学校教职工挤占学生营养改善资金,要求学校定期公布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使用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经费全额用于学生。
6.强化营养改善计划专项督导,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是一项重要的教育民生工程,必须强化对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落实情况的重点监督,确保各项制度措施落地生根。要充分发挥好政府教育督导机构的作用,定期开展对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专项督导,发现问题,限期挂账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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